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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废人员拆钢窗三楼坠亡
【作者】:南昌二手 【添加时间】:2007-7-23 16:47:35
本报讯业主在路边雇了一人来拆窗,不料此人将生意转手给一名收废人员,结果这名收废人员从三楼坠落死亡,业主被死者家属告上法庭。记者昨天从徐汇区人民法院获悉,业主费某夫妇被判赔偿15.5万元。
去年6月1日,费某夫妇俩找到摆地摊的徐某,要求其将房内老式钢窗拆除。后来,徐以200元的价格将钢窗卖给了在附近回收废品的老宋,约定钢窗由老宋自行拆除。
次日老宋拆窗时,不慎连人带窗从三楼坠落,虽被及时送医仍无法挽回生命。此后,老宋的亲属诉至法院,向费先生夫妇索赔49万余元。
庭审中原告诉称,被告雇人敲墙拆窗,与受雇人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雇佣关系,对导致这起死亡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费先生夫妇则辩称,被告与案外人徐某之间有口头承揽协议,与死者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
法院认为,死者未考虑自身能力即在高处作业,是他坠楼致死的主要原因。被告未尽到合理注意之义务,因此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作出上述判决。□记者|卢晓华|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