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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将特聘百名经适房监督员
【作者】:南昌房产 【添加时间】:2007-8-9 11:22:58
南昌将特聘百名经适房监督员,相关部门须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监督员的询问。
为保证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工作公正、公平、阳光操作,南昌将面向全市选聘100多名特邀群众监督员参与监督,并在市、县(区)两级全面实行特邀群众监督员制度。记者昨日获悉,对于特邀监督员提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五个工作日内答复监督员询问
据了解,特邀群众监督员采取听取情况通报、参与实时监督、参与专项检查参与投诉调查、询问有关情况和自行开展调研等六种方式开展工作。
对于特邀群众监督员工作中发现和反映的问题,由监察机关和房管部门进行处理,并规定对特邀群众监督员提出的询问,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敷衍监督员提问将被责问
为帮助特邀群众监督员开展工作,该市将加强对特邀群众监督员的业务培训,使其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和业务知识;另一方面定期向特邀群众监督员通报工作开展情况,使其了解工作进程、工作安排及其他有关信息。
另外,如有对特邀群众监督员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不负责任办理的机关及人员,将视情节进行效能问责。
不得以监督员身份谋私利
该市还对特邀群众监督员提出了纪律要求:积极完成监察机关和房管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不以特邀群众监督员的身份谋求个人私利;特邀群众监督员在履行监督职责的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