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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垃圾回收成黄金产业
【作者】:南昌废品回收 【添加时间】:2007-8-2 9:58:15
跨国巨头高调寻合作伙伴相关法规即将出台
记者日前从一个关于电子垃圾如何回收的研讨会上了解到,跨国巨头飞利浦公司将在中国选择部分回收企业作为自己的回收商,不论企业规模大小,只要能够接受飞利浦提供的技术指导而且有自己的二手材料销售市场,便可以成为飞利浦公司的合作伙伴。飞利浦如此高调意欲何为?据记者了解,“电子垃圾”实际上浑身是宝,关键看如何处理,据信息产业部的数据统计,从今年起,我国每年至少有500万台电视机、400万台冰箱、600万台洗衣机需要报废。而1吨电子板中,可以分离出130公斤铜、20公斤锡、0.45公斤黄金。“电子垃圾”赫然成为隐藏巨大利润的产业。
欧洲买电器先付回收费
目前,我国的大量电子垃圾的回收主要通过两个渠道:一是作为普通垃圾被填埋,二是被商贩收购后,把电子垃圾用硫酸腐蚀,将大量有害物质丢弃或排入河流、渗入地下或通过燃烧,将有毒气体排放到空气中,形成严重的污染。
据记者了解,按照国际上通行的“生产者延伸责任”原则:生产者不仅要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负责,还要对其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内对环境的影响负责。可以说,消除电子垃圾,政府和企业都有责任。
事实上在欧洲,当消费者购买家电时,会在价签上看见2个价格,一个是销售价格,另外一个是回收价格。回收价格占销售价格的1%至2%左右。也就是说,欧洲的消费者在购买电子产品的同时,就已经向飞利浦公司交纳了一笔回收费。回收商从电子垃圾中提取有用的材料,提供给生产商。剩余的再循环材料可以出售给其他公司。
贵屿模式获肯定
研讨会上,有关人士对逐渐形成规模的贵屿模式给予了肯定。曾因污染问题备受关注的全国最大废旧电子电器拆解基地———广东汕头市贵屿镇正在积极创建环保型的资源再生产业化基地获国家有关部门鼓励,希望利用贵屿镇多年从事废旧电子电器拆解业积累的优势,化堵为疏,将其培育成电子电器拆解示范工程和产业化基地,为国内电子垃圾回收利用业发展探索道路。
过去由于国家政策尚未配套,堪称国内规模最大的贵屿废旧电子电器拆解业因为缺乏合法身份,长期处于“地下”发展状态,由此产生种种弊端,其中以环境污染问题最为突出。经过媒体曝光之后引起当地政府高度重视,近年来,当地着力于环境污染整治,取得良好效果。
在发达国家,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处理是一个政府扶持发展的特殊产业。如果能采用先进的回收技术,对废旧电子电器加以科学回收利用,不但不会污染环境,还能提供再生资源。为此,贵屿镇已初步制订了《电子电器资源化产业发展初步规划》,首期规划设立第一、第二拆解工业区,配套建设废气、废水、危险品废旧物处理厂等治理设施,争取为入区拆解企业办理定点资格,再将分散的拆解作坊集中到定点企业作业。
政府立法
从政府的宏观管理角度来说,我国政府也正日益强化对电子垃圾的管理,国家发改委9月在网上公布了《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讨论稿,并设定了三个目标:第一是国家适时发布、更新产品中禁止和限制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名录,推行“绿色”政府采购和市场准入;第二是建立相对完善的电子垃圾回收体系,逐步提高回收率和资源化率;第三是规范电子废物综合利用,2006年实现危险废物基本无害化。
10月31日,《条例》征求意见完毕并将于近期内颁布实施。它明确规定了消费者不能随意处理废旧家电,而应交售给家电经销商、售后服务机构或回收企业,再由具备资质的企业处理。旧家电测试、维修并贴上再利用品标识后才可二次上市。国家还将建立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专项资金,其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另行制定。
专家支招
中国家电协会副理事长、高级工程师刘福中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电子垃圾回收可降低原材料获得成本,如使用科学方法,赢利前景可观。美国的家电回收中心很多,有的已经上市,说明其中利润空间很大。全面有效的回收是基础工作,但由于流程杂乱无序,电子垃圾得不到统一管理。《条例》规定了政府在规范、引导和监管废旧家电回收处理、颁布强制标准并对从业企业进行资格认证等职能,但它在正式生效前尚无相应法规来约束那些私自交易旧家电的“破烂王”。
刘福中说,《条例》提出建立专项资金,目的在于支持电子垃圾回收处理,尽快与国际接轨。当然,生产厂家也应负责产品的回收利用,而不是卖给消费者了事;电器销售商有回收废弃家电并将其送交生产企业再利用的义务;消费者也有承担电器处理和再利用的义务。《条例》规定家电生产企业应向所在地省级资源综合利用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本企业家电生产种类、生产量、销售量和出口量等相关信息,但是在实践中仍存在很多困难,尚无完善而具有可操作性的标准。他还透露,家电协会专门成立了废旧电子电器再利用分会,研究这方面的问题,并协助制定相关标准。
电子垃圾处理必须走产业化道路,但目前我国仍未具备相应的支撑条件。刘福中指出,国家规定家电生产企业可自主处理废旧家电,也可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处理,国内少数企事业单位已开始了有益的尝试。青岛海尔集团公司、北京雪花电器集团公司等企业都成为了示范点。此外,德国和意大利等外商也瞅准了中国家电回收利用行业的广阔前景,希望通过对华投资或转让技术和设备向这一领域进军。
统计显示,目前我国电视机的社会保有量达3.5亿台,冰箱1.3亿台,洗衣机1.7亿台。这些电器多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进入家庭的,按10至15年的使用寿命计算,从2003年起,我国每年至少有500万台电视机、400万台冰箱、600万台洗衣机要报废。此外,近年来,我国电脑、手机的消费量激增。目前全社会电脑保有量近2000万台,手机约1.9亿部。电脑与手机更新速度远快于家电产品,目前约有500万台电脑、上千万部手机进入淘汰期。
记者日前从一个关于电子垃圾如何回收的研讨会上了解到,跨国巨头飞利浦公司将在中国选择部分回收企业作为自己的回收商,不论企业规模大小,只要能够接受飞利浦提供的技术指导而且有自己的二手材料销售市场,便可以成为飞利浦公司的合作伙伴。飞利浦如此高调意欲何为?据记者了解,“电子垃圾”实际上浑身是宝,关键看如何处理,据信息产业部的数据统计,从今年起,我国每年至少有500万台电视机、400万台冰箱、600万台洗衣机需要报废。而1吨电子板中,可以分离出130公斤铜、20公斤锡、0.45公斤黄金。“电子垃圾”赫然成为隐藏巨大利润的产业。
欧洲买电器先付回收费
目前,我国的大量电子垃圾的回收主要通过两个渠道:一是作为普通垃圾被填埋,二是被商贩收购后,把电子垃圾用硫酸腐蚀,将大量有害物质丢弃或排入河流、渗入地下或通过燃烧,将有毒气体排放到空气中,形成严重的污染。
据记者了解,按照国际上通行的“生产者延伸责任”原则:生产者不仅要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负责,还要对其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内对环境的影响负责。可以说,消除电子垃圾,政府和企业都有责任。
事实上在欧洲,当消费者购买家电时,会在价签上看见2个价格,一个是销售价格,另外一个是回收价格。回收价格占销售价格的1%至2%左右。也就是说,欧洲的消费者在购买电子产品的同时,就已经向飞利浦公司交纳了一笔回收费。回收商从电子垃圾中提取有用的材料,提供给生产商。剩余的再循环材料可以出售给其他公司。
贵屿模式获肯定
研讨会上,有关人士对逐渐形成规模的贵屿模式给予了肯定。曾因污染问题备受关注的全国最大废旧电子电器拆解基地———广东汕头市贵屿镇正在积极创建环保型的资源再生产业化基地获国家有关部门鼓励,希望利用贵屿镇多年从事废旧电子电器拆解业积累的优势,化堵为疏,将其培育成电子电器拆解示范工程和产业化基地,为国内电子垃圾回收利用业发展探索道路。
过去由于国家政策尚未配套,堪称国内规模最大的贵屿废旧电子电器拆解业因为缺乏合法身份,长期处于“地下”发展状态,由此产生种种弊端,其中以环境污染问题最为突出。经过媒体曝光之后引起当地政府高度重视,近年来,当地着力于环境污染整治,取得良好效果。
在发达国家,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处理是一个政府扶持发展的特殊产业。如果能采用先进的回收技术,对废旧电子电器加以科学回收利用,不但不会污染环境,还能提供再生资源。为此,贵屿镇已初步制订了《电子电器资源化产业发展初步规划》,首期规划设立第一、第二拆解工业区,配套建设废气、废水、危险品废旧物处理厂等治理设施,争取为入区拆解企业办理定点资格,再将分散的拆解作坊集中到定点企业作业。
政府立法
从政府的宏观管理角度来说,我国政府也正日益强化对电子垃圾的管理,国家发改委9月在网上公布了《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讨论稿,并设定了三个目标:第一是国家适时发布、更新产品中禁止和限制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名录,推行“绿色”政府采购和市场准入;第二是建立相对完善的电子垃圾回收体系,逐步提高回收率和资源化率;第三是规范电子废物综合利用,2006年实现危险废物基本无害化。
10月31日,《条例》征求意见完毕并将于近期内颁布实施。它明确规定了消费者不能随意处理废旧家电,而应交售给家电经销商、售后服务机构或回收企业,再由具备资质的企业处理。旧家电测试、维修并贴上再利用品标识后才可二次上市。国家还将建立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专项资金,其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另行制定。
专家支招
中国家电协会副理事长、高级工程师刘福中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电子垃圾回收可降低原材料获得成本,如使用科学方法,赢利前景可观。美国的家电回收中心很多,有的已经上市,说明其中利润空间很大。全面有效的回收是基础工作,但由于流程杂乱无序,电子垃圾得不到统一管理。《条例》规定了政府在规范、引导和监管废旧家电回收处理、颁布强制标准并对从业企业进行资格认证等职能,但它在正式生效前尚无相应法规来约束那些私自交易旧家电的“破烂王”。
刘福中说,《条例》提出建立专项资金,目的在于支持电子垃圾回收处理,尽快与国际接轨。当然,生产厂家也应负责产品的回收利用,而不是卖给消费者了事;电器销售商有回收废弃家电并将其送交生产企业再利用的义务;消费者也有承担电器处理和再利用的义务。《条例》规定家电生产企业应向所在地省级资源综合利用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本企业家电生产种类、生产量、销售量和出口量等相关信息,但是在实践中仍存在很多困难,尚无完善而具有可操作性的标准。他还透露,家电协会专门成立了废旧电子电器再利用分会,研究这方面的问题,并协助制定相关标准。
电子垃圾处理必须走产业化道路,但目前我国仍未具备相应的支撑条件。刘福中指出,国家规定家电生产企业可自主处理废旧家电,也可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处理,国内少数企事业单位已开始了有益的尝试。青岛海尔集团公司、北京雪花电器集团公司等企业都成为了示范点。此外,德国和意大利等外商也瞅准了中国家电回收利用行业的广阔前景,希望通过对华投资或转让技术和设备向这一领域进军。
统计显示,目前我国电视机的社会保有量达3.5亿台,冰箱1.3亿台,洗衣机1.7亿台。这些电器多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进入家庭的,按10至15年的使用寿命计算,从2003年起,我国每年至少有500万台电视机、400万台冰箱、600万台洗衣机要报废。此外,近年来,我国电脑、手机的消费量激增。目前全社会电脑保有量近2000万台,手机约1.9亿部。电脑与手机更新速度远快于家电产品,目前约有500万台电脑、上千万部手机进入淘汰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