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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电子回收面面观
【作者】:南昌废品回收 【添加时间】:2007-8-2 10:02:50
法国:2005年启动了全国性的电子垃圾回收办法。遵循“谁生产、谁销售、谁使用,谁就负担相关的环保费用”的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
美国:早在20世纪九十年代初就对废旧家电的处理制定了强制性的条例。当局还干预各级政府的购买行为,确保有再生成分的产品在政府购买中占据优先地位;
德国:回收利用旧电器的指导思想是减少污染、节约能源。德国负责回收旧电器的机构都是市政企业。通过各种途径为民众进行废旧电器回收提供方便;
日本:制定了《家用电器回收法》,并于2001年4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这项法律,家电生产企业必须承担回收和利用废弃家电的义务。家电销售商有回收废弃家电并将其送交生产企业的再利用的义务。消费者也有承担家电处理、再利用的义务。据悉,我国首部《废旧家电机及电子产品回收管理条例》目前已经进入审查阶段,今年内有望正式通过并强制实施。
美国:早在20世纪九十年代初就对废旧家电的处理制定了强制性的条例。当局还干预各级政府的购买行为,确保有再生成分的产品在政府购买中占据优先地位;
德国:回收利用旧电器的指导思想是减少污染、节约能源。德国负责回收旧电器的机构都是市政企业。通过各种途径为民众进行废旧电器回收提供方便;
日本:制定了《家用电器回收法》,并于2001年4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这项法律,家电生产企业必须承担回收和利用废弃家电的义务。家电销售商有回收废弃家电并将其送交生产企业的再利用的义务。消费者也有承担家电处理、再利用的义务。据悉,我国首部《废旧家电机及电子产品回收管理条例》目前已经进入审查阶段,今年内有望正式通过并强制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