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屋权属登记10月起网上办理
北京市建委决定,将于2006年10月10日推出通过全市的权属系统办理房屋权属登记。至此,本市开发企业的权属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等行为将通过交易网对社会进行公示。
北京市建委实行网上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范围为:自2006年10月10日起,凡申请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即单位申请人)的,需通过北京市房屋交易权属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网上办理初始登记后,在办理该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时,单位申请人也需通过权属系统进行网上申请。此前的7月1日,北京市实现了签订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合同的,抵押当事人可通过房屋交易管理网申请办理期房抵押登记。
简评:北京市建委将房屋权属信息的公开透明,目的是防止开发商通过隐藏信息,一房多贷,从银行套取贷款。此举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防范违规贷款和骗贷带来的金融风险。
天津:土地供应将限套型限房价
2007年,天津土地供应将实行限套型、限房价、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采用带条件的挂牌和拍卖出让方式进行,并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天津市国土房管局9月22日表示,明年将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土地管理,进一步调整天津住房结构、稳定房价。这些措施包括保障并加大住房用地的比例,继续全面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供应,中心城区原则上不再供应高档住宅开发项目用地。据悉,为改善土地市场信息不对称状况,天津已建立土地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达到成熟条件的土地出让信息。到目前为止,天津今年已举行两次土地信息发布会,共发布35宗可出让地块信息,其中已公开出让土地7块。
简评:天津的滨海新区是国家“十一五”重点发展区域。天津紧密呼应国家有关土地管理和土地调控的政策,对天津乃至滨海新区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南京:部分项目规划审批前须公示
9月19日,来自南京市规划局的消息,南京市有关部门规定今后5万平方米以上的新楼盘、重大的市政工程和可能影响周边住宅采光的高楼,在报请规划局审批前,必须先行向周边群众公示。
根据南京市规划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规划批前公示的通知》要求,自今年9月1日起,批前公示的覆盖范围将扩大。其中,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片区;可能对正北侧紧邻多层、高层住宅建筑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工程;重大的市政工程和其他需要公示的建设工程,都必须进行批前公示。批前公示一般应同时在建设现场、规划展览馆、规划网站公示,让周边群众知情。对矛盾突出并能确定利害关系人的项目,应进行入户调查,调查户数不低于应调查总数的80%。
简评:在建筑项目规划审批程序中引入公示制度,可谓是南京市一大“阳光化”政策。如果这一政策执行到位,对减少因建筑带来的社会不良影响、损失以及纠纷是不无裨益的。
武汉:六大铁规处置闲置土地
9月18日,武汉市国土部门在专题部署会议上宣布,自9月16日起,武汉开始拉网式清查闲置土地,将进行“图、文、地”三核对,确保调查不重、不漏、不错。此次的土地清查行动分为两大类:其一是清理处置闲置土地,其二是根据国土资源部每年的卫星图像监控,对土地变化进行执法检查。10月下旬后,此次清查将进入集中处置阶段,对已认定的闲置土地将有六类处置办法:超出合同约定满一年未动工的,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6个月内复工;依法办理延期开发手续;经申请核准,改变用途;征得相关部门认定,临时改变为绿化用地;土地交还政府,政府返还相关费用收回出让地;闲置土地满两年以上的,无偿收回。
简评:在国土资源部向全国派驻的9个国家土地督察局中,武汉局是其中之一。建设冲动导致这个城市违规用地增多,如何处理武汉已越来越突出的人多地少的矛盾,以及城市速度加快和耕地保护的矛盾,是武汉市政府部门必须研究的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