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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龙保洁公司员工加班却没加班费
【作者】:南昌管道输通 【添加时间】:2007-7-26 9:51:01
昨天,高港区海龙保洁公司一名员工向本报反映,该公司经常要求员工加班,但不发放加班工资。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员工说,3年前,高港区招聘保洁员,清扫马路,于是他报名应聘,成为高港区城管委员会下属企业———海龙保洁公司的一名工人,每月工资约500元,每天工作时间11至12小时。如果碰上检查或大型活动,加班的时间更长。
该员工说,他们曾多次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但公司不答应。
高港区城管委员会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说,海龙保洁公司分包了路段的清扫工作,他们仅负责对该公司进行业务指导,职工招聘及工资发放等事宜,由公司自己处理。
记者找到海龙保洁公司一位姓曹的负责人了解情况。
他说,公司采取分段承包的方法,将需要清扫的路段承包给职工,发放固定工资,谈不上加班不加班的问题。
高港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一位姓何的负责人说,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和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支付加班工资,但不实行工时制度的劳动者除外。该公司属何种情况,他们将作调查。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员工说,3年前,高港区招聘保洁员,清扫马路,于是他报名应聘,成为高港区城管委员会下属企业———海龙保洁公司的一名工人,每月工资约500元,每天工作时间11至12小时。如果碰上检查或大型活动,加班的时间更长。
该员工说,他们曾多次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但公司不答应。
高港区城管委员会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说,海龙保洁公司分包了路段的清扫工作,他们仅负责对该公司进行业务指导,职工招聘及工资发放等事宜,由公司自己处理。
记者找到海龙保洁公司一位姓曹的负责人了解情况。
他说,公司采取分段承包的方法,将需要清扫的路段承包给职工,发放固定工资,谈不上加班不加班的问题。
高港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一位姓何的负责人说,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和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支付加班工资,但不实行工时制度的劳动者除外。该公司属何种情况,他们将作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