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
深圳税务代理对象有哪些
【作者】:工商咨询 【添加时间】:2007-8-8 14:39:49
(1)、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其他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2)、不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法律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行为:
临时取得应纳税收入或发生应纳行为;
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的行为。
B、开业税务登记内容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住所、经营地点
登记注册类型及所属主管单位
核算方式
行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
注册资金、投资总额、开户银行及帐号
经营期限、从业人数、营业执照号码
其他相关事项
C、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的证件、资料
填制《税务申请表》(国、地税)
营业执照
法人代码证
银行基本帐户卡
法人代表身份证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
住所证明
其他资料
(2)、不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法律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行为:
临时取得应纳税收入或发生应纳行为;
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的行为。
B、开业税务登记内容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住所、经营地点
登记注册类型及所属主管单位
核算方式
行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
注册资金、投资总额、开户银行及帐号
经营期限、从业人数、营业执照号码
其他相关事项
C、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的证件、资料
填制《税务申请表》(国、地税)
营业执照
法人代码证
银行基本帐户卡
法人代表身份证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
住所证明
其他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