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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新设“批发”所需材料
【作者】:工商咨询 【添加时间】:2007-8-8 14:49:13
外资新设“批发”所需材料
新设立“批发”业外资公司所需提交的材料
(仅供参考)
(一)申请书;
(二)投资各方共同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合同、章程(外资商业企业只报送章程)及其附件;
(四)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外国投资者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
(五)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六)对中国投资者拟投入到中外合资、合作商业企业的国有资产的评估报告;
(七)拟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八)拟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九)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企业注册地证明有效文件;
(十一)董事会成员名单
(十二)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文件。
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当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新设立“批发”业外资公司所需提交的材料
(仅供参考)
(一)申请书;
(二)投资各方共同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合同、章程(外资商业企业只报送章程)及其附件;
(四)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外国投资者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
(五)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六)对中国投资者拟投入到中外合资、合作商业企业的国有资产的评估报告;
(七)拟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八)拟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九)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企业注册地证明有效文件;
(十一)董事会成员名单
(十二)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文件。
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当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