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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新增“批发”所需材料
【作者】:工商咨询 【添加时间】:2007-8-8 14:49:24
外资新增“批发”所需材料
已设立的外资企业新增“批发”业务所需材料
(仅供参考)
(一)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申请书;
(二)企业董事会关于经营范围变更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决议;
(三)企业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合同,章绦薷氖椋?/SPAN>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原注册资本以到位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五)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企业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七)企业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八)投资各方的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
(九)企业原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企业注册地证明有效文件复印件;
(十一)董事会成员名单
(十二)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文件;
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当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已设立的外资企业新增“批发”业务所需材料
(仅供参考)
(一)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申请书;
(二)企业董事会关于经营范围变更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决议;
(三)企业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合同,章绦薷氖椋?/SPAN>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原注册资本以到位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五)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企业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七)企业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八)投资各方的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
(九)企业原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企业注册地证明有效文件复印件;
(十一)董事会成员名单
(十二)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文件;
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当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