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工商咨询 【添加时间】:2007-8-8 14:50:00
首席或一般代表变更
1、 首席代表签署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的关于人员(首席代表、代 表)变更的申请书;
3、 外国(地区)企业关于常驻代表机构人员(首席代表、代表)的任免书和新任人员的简 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4、 登记证、IC卡(电子版登记证);
5、 被撤销代表的工作证;
6、 外国(地区)企业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委托书、代理机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