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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注册公司诈骗受审
【作者】:工商咨询 【添加时间】:2007-8-8 15:00:53
晨报讯 虚构并不存在的或未能承接的房屋拆迁业务,佯装带领对方“看现场”骗取对方信任,和被害人、被害单位签订虚假拆迁合同,在半年多时间内骗取预付金、保证金120余万元。昨天上午,被告人李大进涉嫌合同诈骗、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告人王丰庭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在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在2005年3月至10月期间,李大进单独或伙同王丰庭,以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公司安徽分公司(公司并不存在)和安徽腾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共作案9起。其中李大进涉案总额120余万元,王丰庭涉案总额51万余元……庭审中,被告人王丰庭的辩护人认为王丰庭主观上没有诈骗的故意,客观上没有诈骗的行为,认为对王丰庭的指控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此案未当庭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在2005年3月至10月期间,李大进单独或伙同王丰庭,以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公司安徽分公司(公司并不存在)和安徽腾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共作案9起。其中李大进涉案总额120余万元,王丰庭涉案总额51万余元……庭审中,被告人王丰庭的辩护人认为王丰庭主观上没有诈骗的故意,客观上没有诈骗的行为,认为对王丰庭的指控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此案未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