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南昌市民提供专业家政服务!
返回首页
添加收藏
关于我们
  家政首页家政常识 |   家政快讯 |   政策法规 |   家政新闻 |   家政课堂 |   发布信息  
纵海家政
13970043718
好管家家政
13699501742
此信息由南昌百姓网提供
家政服务应作为正规职业
【作者】:南昌家政   【添加时间】:2007-7-23 10:20:23  
满足深圳超过50万户家庭需求,政协委员提出

  本报讯记者 金璐报道:昨日上午,深圳市政协四届九次常委会议上,政协委员专门就家政服务业进行了专题议政。副市长李铭在会上表示,将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家政行业的规范、标准,多渠道地建立家政服务员的社会保障。他还表示,将开发家政

  方面的信息网络,利用科技手段,让家政服务员和雇主之间的信息可以尽快交换,保障信息畅通。

  家政缺口数十万之多

  家政服务,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以家庭事务为服务内容的有偿服务。其包括家庭保姆、家庭清洁、家庭护理、家庭教师以及其它家务的有偿服务活动。据统计,深圳有200多万户家庭,超过50万户家庭需要家政服务员,其中多为家中有小孩或老人需要照顾的。然而,截至今年6月22日,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家庭服务类的企业有2413家,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约40万人,缺口10多万。

  中介制难保保姆利益

  据了解,目前深圳市家政服务公司在经营模式上有员工制、会员制及中介制三种,经过市场自由竞争的选择淘汰,现有的99%家政服务业实行中介制。中介制的基本特征是,由家政服务公司推介家政服务人选,雇主雇佣后,除付给家政服务人员工资外,还向家政公司交纳一定数量的管理费,由公司负责家政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承担家政服务人员在雇主家的全部行为责任。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中介制却存在着诸多弊端。首先,由于没有长效的职业培训和管理考评机制,家政服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雇主对家庭服务人员的总体满意度低;其次,由于各种责任和费用的相互转嫁,雇主与家庭服务业经营者、服务员之间的责任关系不牢固,信任度低、纠纷不断。

  虽然深圳市2001年曾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家庭服务业条例》,规定家政服务经营者应当依法与家政服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家政服务人员的劳动待遇及工资支付方式,要求家政服务经营者为其家政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但事实上,家庭服务人员没有完善人身事故和医疗保障,一旦发生事故或者重大疾病,雇主和家政公司往往相互推诿,最后常常无人负责。而《劳动法》明确规定,家政服务员不在该法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一旦遇到不公正待遇,家政服务员往往投诉无门。

  鼓励发展家政员工制

  政协委员们认为,应当将家政服务作为一个正规的职业来进行规范,确立相应的工资和职业等级标准,并认为将家政行业纳入劳动法律关系范畴,是解决家政服务员系列问题的根本办法,政府应当鼓励发展员工制的家政公司。

  政协委员通过调查了解到,家政服务行业建立员工制的一个主要障碍,就是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负担过重。因此,深圳政协副主席钟晓渝建议,家政服务业应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发家政服务的综合险种,如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险、雇主失窃险、家政工伤险等,以减少此类赔偿纠纷中家政公司、家政工和雇主的风险。

  钟晓渝认为,家政服务综合保险可以参照上海的做法。在上海,该险种的年保费仅为30元,最高赔付额为10万元。

[信息来源]:南昌家政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小刀在线   江西电脑   江西IT频道   联众电脑   QQ时尚社区   IT保姆   南昌荣杰网络   中国零库存网   第一票务网   南昌房产财富   新华电脑学院   大海保健网   中国人论坛   自动门   北京家政  
Copyright * 2007-2008 [南昌咨询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江西省南昌咨询网 备案序号: 赣ICP备070003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