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继对中国鞋类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之后,欧盟的反倾销大棒又将挥向中国软垫沙发等坐具产品,面对当前紧张的反倾销形势,深圳家协积极为会员单位服务,组织律师为企业进行法律咨询,召开反倾销最新情况通报会,为企业出谋划策,并提供咨询服务。本报记者为通报、分析反倾销的最新动态,近日专门采访了相关人士。本文将欧盟反倾销事件的缘由、行业协会的应对措施、反倾销对家具企业的影响、企业如何应对、欧盟反倾销案的程序、欧盟反倾销基本常识问答等内容提供给企业,力求对相关企业能有所帮助。
1 欧盟家具反倾销案最新情况
9月25日,深圳市家具行业协会召集会员单位,召开了欧盟反倾销最新情况通报会,面对反倾销的严峻形势,深圳家协秘书长侯克鹏在会上要求企业积极应诉,力争获得最好的结果。
深圳家协特邀海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健宇参加了此次在深圳家协举行的欧盟反倾销最新情况通报会。王健宇在会上介绍了欧盟家具反倾销的最新进展,他说欧盟将于10月份对中国软体家具进行反倾销立案,并且立案的可能性为100%。
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张裕胜表示,依照深圳市政府的要求和工作原则,事务中心一贯支持企业积极应诉,并且对企业在反倾销应诉中遇到的难题给予解答。他还表示,世贸组织事务中心正加强与协会、企业的协调和沟通,及时关注反倾销的最新态势,力所能及地为企业解决在应诉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帮助企业争取反倾销应诉成功。
2 欧盟反倾销事件的缘由
2006年3月,德国、意大利等欧盟国家的家具制造商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了对来自中国的软垫沙发、椅子等家具反倾销的申诉。但是由于部分数据、资料并不确切,欧盟方面驳回了这份申诉。7月中旬,德国、意大利等欧盟国家的家具制造商再次提交申诉,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的软体家具进行反倾销调查。根据欧盟相关法律法规程序,欧盟委员会必须在45天内决定是否立案。
德国、意大利等国家的家具企业提交反倾销申诉的原因,主要是这些国家的软垫沙发、椅子等家具的生产量非常大。欧盟去年的家具产值高达1,170亿欧元,其中软垫沙发、椅子等家具的产值占总量的五分之一,而德国、意大利两国的产值占整个欧盟的一半。
意大利和德国家具制造商指控中国一直以低于国内的价格,在其市场上销售软垫沙发和其他类型的椅子。中国家具在欧盟进口市场上的份额由1999年的6%猛增至2004年的48%。2005年中国出口家具产品138亿美元,60%出口美国,20%出口欧盟。在销售价格上,中国家具在欧盟市场上的售价大约是当地产品的三分之一。
3 未雨绸缪,积极应对
深圳市家具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刘丽娜说,深圳家协早在2006年3月份举办第18届深圳国际家具展期间,乘各地家具商云集深圳之际,专门召集企业与律师见面,商讨如何应对欧盟的反倾销。此后还多次邀请具有国际反倾销经验的专业律师为企业提供咨询,海派律师事务所律师应邀赴深圳家协为企业举行反倾销讲座。此后,深圳家协还多次召集企业负责人商讨如何应对欧盟的反倾销。
深圳市家具行业协会秘书长侯克鹏说,出口企业要真正渡过危机,成为世界家具强国,要尽快实现战略转型,企业家要更新理念,实现战略升级,企业要降低成本,以成本制胜,要创造出自己的品牌,向自主创新转型,通过参加国内外高品质专业贸易展等方式,拓展中国家具在世界各地的市场份额。
4 反倾销对广东家具企业影响巨大
随着中欧经贸快速增长以及出现贸易不平衡,双方出现贸易摩擦是正常的。不过,由于欧盟整体经济不景气,在一定程度上将矛盾放大了。2005年中欧双边贸易总额达2,173亿美元,欧盟连续两年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而中国则成为欧盟第一大产品进口市场。2006年上半年,中欧双边贸易额已达1,209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8%。
2005年中国出口家具产品138亿美元,20%左右出口欧盟,而广东占中国家具产量及出口的60%,一旦立案,广东将是最大的受灾区。深圳的沙发生产企业众多,欧盟家具反倾销案一旦立案,对深圳的影响将比2004年美国对华木制卧室家具反倾销更甚。 深圳众多的出口沙发生产企业在此次欧盟反倾销案中首当其冲。
由于可能受到重大影响,深圳家具企业必须吸取此前应对美国家具反倾销力度不足的教训,尽快与协会、企业、法律工作者甚至欧盟家具经销商协调,采取行动,遏制欧盟滥用反倾销权利的势头。
5 企业如何应对
欧盟发布立案公告不会预先通知,这一点与美国不一样,而且一旦立案,留给中国企业提交问卷的时间只有15天。初步估计,此次涉案金额在10亿美元左右。一旦立案将是欧盟对中国发起的最大一宗反倾销案,相关企业必须提前做好准备工作,避免到时候措手不及。
企业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做好准备工作。首先要定位好企业的法律结构,反倾销调查会涉及关联企业和非关联企业,需要从法律上对它们进行定位。其次,要整理好公司的财务记录,比如反倾销调查中关于市场经济地位的申请,很重要的标准是财务制度是否按国际通用的会计法则操作。财务信息又是衡量反倾销幅度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企业必须做好财务自查、整理票据、收集无损害资料等准备工作。
6 反倾销涉及的产品种类
欧盟的反倾销调查,主要涉及软体家具,以各类沙发产品为主。主要是针对我国出口软体家具中四组商品开展反倾销调查。这四组编码分别为“皮革或再生皮革面的装软垫的木框坐具”(真皮木沙发)、“其他软垫木框坐具”(其他木沙发)、“皮革或再生皮革面的装软垫的铁框坐具”(真皮金属沙发)、“其他软垫金属框坐具”(其他金属沙发)。这些产品均以欧盟为主要出口市场。
7 欧盟反倾销案的相关程序
7.1 调查阶段从立案公告日起10~15日内
1. 采取的行动包括
在反倾销投诉中遭点名的公司会直接从欧盟委员会收到有关投诉的调查资料。
遭到点名的生产商,必须向欧盟委员会表明身分并索取问卷及其它表格,以示应诉。如要求后而未获欧盟给与问卷或表格,亦可自行提供资料以作应诉。必须注意,向欧盟出口有关产品的生产商才有资格申请“市场经济地位”和“个别待遇”,不涉及生产的出口商可以联合生产商提出这类申请。
非抽样调查的企业:调查期限是从立案公告日起45天内。
在并非以抽样模式下调查的个案中,所有生产商(包括遭点名及自从立案公告日起表明身分的公司)须在此期限内向欧盟委员会递交填妥的问卷及其它相关资料,40日内他们亦可向委员会要求聆讯。
被抽样调查的企业:接获通知纳入抽样调查日起37日内,接获通知纳入抽样调查被选中的生产商会获得欧盟委员会发出的问卷。生产商须填妥问卷以及其它相关的数据(如反驳倾销指控的理由)上交欧盟。经15个月调查后,欧盟将做出裁定。
2. 终止反倾销程序的情况
在下列情况下欧盟委员会终止有关程序并且不实施反倾销措施:欧盟委员会决定该措施是不必要的,投诉被撤回,即终止程序(不损害共同体的利益或倾销差价少于出口价的2%)。
7.2 初裁和终裁阶段
从立案公告日起2~9个月内做出初裁。
可能实施的临时措施:委员会有可能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临时反倾销税的有效期为6个月,并可多延长3个月。
从立案公告日起15个月内做出终裁,即做出反倾销措施。此期间欧盟委员会必须完成调查,做出终裁。如裁定存在倾销情况,便会征收反倾销税。
初裁后的机会:出口商做出承诺。
如初裁决定存在倾销情况并造成损害,出口商可以向欧盟委员会提出承诺,将其价格提高至可以消除损害或抵消倾销的水平。欧盟委员会酌情决定是否接受出口商的承诺。如接受承诺,反倾销调查会继续进行,直至完成为止。
如终裁委员会裁定不存在倾销情况或没有造成损害,有关承诺便自动失效。如存在倾销情况并造成损害,有关承诺便继续有效。若出口商违反或撤回承诺,征收临时或确定反倾销税的措施自动生效。
7.3 复核阶段
反倾销措施从确认生效日起计算,有效期为五年。征收反倾销税的比例在有适当理由下可予复核。复核分为“中期复核”及 “新来者复核”。
7.3.1 中期复核
在调查完成起(即终裁定案后)一年后,才可申请中期复核。复核按申请人的要求而展开,但申请人须提交充分证据,证明情况有变,导致需要进行复核。
欧盟委员会若决定展开复核,会制定一个调查期,进行新的调查,并根据复核调查所得,修订或废除当时的措施。新的调查按照原来的调查程序进行,包括发出问卷和核查收到的数据。
7.3.2 新来者复核
新来者(即在调查期间没有出口有关产品到欧盟的外国生产商)可要求复核,而无须等待至调查完成一年后才提出。
复核进行期间,新来者出口的有关产品不会被征收反倾销税。不过,进口货物需要“登记”。原因是假如复核结果裁定新来者倾销有关货物,该项登记措施便能确保海关当局对复核期间进口的所有货物追收反倾销锐。
反倾销措施5年有效期满的前6个月内,欧盟委员会发出公告,公布反倾销措施的有效期即将到期。
如没有要求期满复核,反倾销措施有效至届满。
要求期满复核:生产商要在5年有效期届满的3个月前提出复核要求。并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反倾销措施有效期届满后,倾销情况会继续或再次出现,并对共同体工业造成损害。欧盟委员会便会展开届满期复核,在复核有结果前,有关的反倾销措施继续有效。
7.3.3 复核结果
如果证据充分,欧盟将延长反倾销措施。如果证据不充分,将终止反倾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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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欧盟调查问卷应准备的资料
1. 所有关联公司营业执照(包括中英文),加工特许证(如有)、外资企业批准书(如有)、出口备案登记证(如有)、外贸经营许可证(如有)等;香港企业需提供商业登记证和最近一年的年产值。
2. 公司的章程(包括中英文)。
3. 公司组织机构图(为英文,显示层级和所有涉及生产、销售等的功能部门)。
4. 关联公司结构图(英文)。
5. 三个流程图:销售流程图(包括联络、订单、确认、发货);生产流程图(包括采购、入货、生产、领用、产成品入库、销售出库);资金流程图(包括原料采购支出、人工管理费用支出、销售资金收入等)。
6. 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者政府的研发、生产、销售、许可及专利协议文本(如有)。
7. 涉案产品国内市场的销售价格表(如有),涉案产品出口销售价目表(如有)。
8. 2004年和2005年两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审计报告)。
9. 所有土地、设备和厂房租赁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