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美国商务部对中国木制卧室家具反倾销案做出终审裁决将给越木制家具行业带来机会,希望有关方面利用这一时机加大对美家具出口。
木制家具是近年来越出口产品中增幅最大的商品之一,而美国又是最有潜力市场。今年1-10月,越木制家具出口金额为8.35亿美元,全年有望达到10亿美元。越目前在该行业中共有2000家生产、加工企业和300多家出口企业。美国市场对越木制家具的评价是:质量优于印度尼西亚,式样强于中国,且价格有一定的竞争力。
中美家具倾销案华家具企业最终败诉
美国东部时间2004年12月10日上午10点,仅仅10分钟的会议,结束了拉锯一年之久的木制卧房家具反倾销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最终裁定中国企业败诉,将对100多家应诉中国企业征收8.64%的加权平均税率,未应诉企业要被强制执行198.08%的惩罚性税率。
中国商务部照例抗议裁决结果不公。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一结果对100多家应诉企业已是“一大胜利”,因为最终的平均反倾销税率从2004年7月初裁的12%下调至8.64%,而中国家具企业利润率在30%到40%之间,应诉企业不仅可继续对美出口,甚至还因反倾销税率差别而获得更大的出口空间。
对没有应诉的企业,终裁不啻于一张“死刑判决书”;在198%的反倾销税率下,他们将失去整个美国市场。
这是中美贸易史迄今最大的一起反倾销案,涉及金额近10亿美元,包括130多家企业的床、衣柜、梳妆台等30余种产品。
回溯中国短短几年的反倾销历史,胜少败多,绝大多数官司留下的是遗憾。家具反倾销中之所以出现悲喜两重天的局面,主要源于企业对应诉的态度。以家具业重镇东莞为例,参加应诉的50余家企业都拿到了8.64%的平均税率,而放弃应诉的企业则彻底路断美国。类似分野,在彩电和其它反倾销案中也多有体现。
家具之诉的最大遗憾,是未能赢得“市场导向行业”地位。根据中国入世协定,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要在2016年才获认可。由此带来的一个重要后果,就是国外在反倾销调查时,往往不考虑中国价格而采用过高的“替代国价格”来计算成本,大大削弱了应诉胜算。
但这并非一道不可跨越的门槛。根据WTO的约定,即使在2016年之前,中国企业也仍可单独争取“市场导向行业”的认定,这远比倾国家之力、在国际上展开大规模游说活动、争取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要现实得多。
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和欧盟的反倾销法修正案,“市场经济地位”须符合“汇率自由化”、“劳工标准”等标准,涉及服务业的开放、技术标准的让步、汇率浮动等方方面面,远超出倾销和反倾销的基本范畴,贸易问题已经走向政治化。中国在一年多的游说之后,只争取到新加坡、马来西亚、阿根廷等少数国家的承认,依然没有撬开美欧的大门。而后两者在反倾销案件和涉及金额中占有较大份额。
而争取“市场导向行业”的标准要低得多,一般只需要证明行业非国有企业主导或垄断,价格由市场决定没有补贴等。这方面,中国的打火机、甲酚等行业已在欧洲的反倾销诉讼有成功先例,整个行业因此受惠。
2003年中美彩电反倾销案,也曾尝试争取“市场导向行业”地位。但是,美方调查后发现,中国电视机行业有60%的企业属国有控股。彩电反倾销案就此功败垂成。
与彩电业相比,中国的家具行业市场化程度更高,主体更为分散,基本上是民营和外资企业,因此一度被认为可能率先在美国成功申请到“市场导向行业”认可。遗憾的是,申请最终被美国商务部以“申请时间太晚、材料不全”为由拒绝。
尽管申请“市场导向行业”功亏一篑,应诉家具企业仍旧凭其市场化性质取得了实质性胜利。天津美克国际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在接受美国商务部对其成本的详细调查之后,被免征反倾销税。
纵观中国企业反倾销,不难发现,行业与企业申请“市场导向行业”,是比举国申请“市场经济地位”更现实的途径;而且,市场越放开、竞争越强的行业,在反倾销案中胜算越大。
中国面临的反倾销形势严峻。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日程表上,几乎每一天都有与中国有关的各种听证会和表决会,所有会议中至少80%与中国有关,特别是与反倾销有关。凡是打上“中国制造”标签的产品都很难幸免。
从受到起诉的产品看,从彩电、电缆到虾米、蜡烛,林林总总,但总的特点是以贴牌为主。中国制造的核心竞争力是廉价劳动力,由此制造出的便宜产品通过国际贸易企业销往世界各地,大部分利润都被分给了被贴牌的国际企业以及批发和零售环节,中国企业所得甚微。由于价格便宜,极易遭到反倾销诉讼。而且不论转向何地,威胁都无处不在。家具之诉的终裁结果后,家具行业内曾打算转向加拿大和欧洲,但美国之役还没结束,新一轮反倾销诉讼又将在加拿大和波兰展开。
对中国企业而言,除了应在反倾销诉讼中积极应诉,集中争取“市场导向行业”,也应从根本上考虑改变以贴牌为主的出口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