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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快递不受“500克”限制
【作者】:南昌快递 【添加时间】:2007-8-7 15:05:41
日前,信息产业部、外经贸部和国家邮政局三方下发补充通知,对国际速递业务的委托范围给予了新的规定,“500克”将不再是国际货代公司寄递物品的重量限制。 500克以下业务占大头 去年底公布的《关于进出境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寄递业务委托管理的通知》要求寄递业务到邮局办理委托管理,但未对托管范围作详细规定。今年2月4日,国家邮政局下发64号文件,规定委托范围是进出境的单件重量在500克以上(不含500克)的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而500克以下业务占国际货代公司的50%以上。 据货代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补充通知》的核心内容是:两个月内国际速递企业需到邮政部门办理委托手续;除私人信函、县以上党政军公文以外,国际速递企业可以从事其他一切业务;速递企业各地的分支机构可由总部代办委托手续。 国际速递能维持现状 对此前邮政关于国际货代企业可经营的物品重量限制问题,《补充通知》并没有提及。业内人士认为,这个《补充通知》最大的意义在于,非邮政系统的国际速递企业经营现状将基本得以维持。 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在国务院的直接参与下,外经贸部和国家邮政局经过长达半年的协商,最终达成了现在的《补充通知》。国际快运巨头 U PS、FEDEX有关人士均表示,仍没有收到有关通知的正式官方文件,但很高兴得知事件能够圆满解决。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日期:2002-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