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快递公司快递的工艺品,到客户手中竟成了遭退货的废品。货物投递过程中受损,该由谁来承担责任?4月4日一大早,在市区海滨路开礼品行的市民侯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道出了自己的疑惑。
侯女士做礼品生意多年,去年初,她开始增设网上销售业务。3月25日,一名四川成都的买主相中了侯女士网上礼品行的一个价值数百元的工艺品,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侯女士便在自家附近的一家快递公司花90多元发了货,没想到引出了一连串的麻烦:3月30日,工艺品快递到客户手中,客户当着快递公司人员的面验货,发现工艺品已经损坏,买家因此拒收。随后,侯女士找到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答复她可以免费将损坏的工艺品发回,如果她再次向客户发货,可以不收取快递费用。侯女士对此处理结果并不满意,双方陷入僵局。
4月4日上午,记者与侯女士一起来到该快递公司。快递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解释说,当时侯女士办理手续时,他曾提醒她应用木箱包装,否则货物容易受损,但侯女士并未接受他的建议。他强调说,由于侯女士没有办理保价业务,因此他们无需承担损失。而侯女士则说,如果快递公司当时提醒自己包装不当,她是不会冒风险坚持办理业务的。当天她是当着快递公司经理的面将工艺品包装好,工作人员还对包装进行了加固。“既然快递公司收下了我的货物,我认为他们就默认了包装的安全性,而且货物是在快递过程中受损的,他们至少应该赔付工艺品的成本。”但对侯女士的要求,快递公司则认为没有道理。
6日下午,山东凌云志律师事务所律师栾卫建对此答复说,如果托运方能举证自己的货物包装在正常运输情况下不会发生意外,则货物损失应由承运方承担;而如果托运方明知包装存在风险仍执意要快递、而快递公司为其办理了业务的话,则主要责任在托运方,但由于两者形成了合同关系,承运方也不能完全免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