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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流通应统一配送
【作者】:南昌物流   【添加时间】:2007-7-31 9:53:19  
  “药价虚高问题并不完全在药品本身,单纯地采取降价措施只能起到暂时治标的作用,不能真正起到治本的疗效。” 



    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位负责人表示,解决药价虚高问题必须要有“新思路”:建议改革药品流通体制,鼓励兼并联合,实施统一配送,减少药品批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 



  药价虚高有多种因素 



  “灰色费用”也要患者埋单 



  “药价虚高有多种因素,”这位负责人说,“从整个行业循环的上游到下游,药价从药品迈出厂的第一步就开始一个滚雪球的过程,它不仅仅是药店和医院的问题,而是从制药企业、医药商业企业到购买终端的医疗机构和患者整个医药系统的问题。” 



  从药品生产企业方面来看,一些药品生产企业虚报生产成本,并将宣传、临床科研费甚至“灰色费用”统统计入生产成本药品。 



  与此同时,一些企业通过改换药品包装剂型或名称等形式,以“新药”的形式提高药品价格。 



  目前我国药品生产企业在4000家以上,是世界制药大国———美国的20倍。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提高了竞争成本,也推动了药品价格的上涨。 



  从药品流通领域方面看,由于单体药店对批发商的长期依赖,导致药品流通环节较多,这意味着每个经手的环节都将“扒皮”。而发达国家从生产企业到批发商或经销商的直接环节后到销售终端,是十分简单和易于控制的。 



  从医疗机构方面看,“以药养医”的体制问题则成为了药价虚高和看病难、看病贵的“瓶颈”,需要国家通过配套改革加以解决。 







  5个方面解决药价虚高问题 



  新药上市前组织专家核定成本 







  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建议,从5个方面解决药价虚高问题。 



  首先,在新药上市前,国家有关部门应组织专家,对工厂生产成本、流通利润空间、医疗的成本费用以及老百姓的承受能力进行核定,并制定合理的价格。 







  其次,多管齐下,实现营利与非营利医疗机构分离、医药分离、医疗机构管办分离等综合配套措施。 







  第三,本着谁埋单、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让社保机构行使对药品、医疗器械在消费环节的支配权,有效控制医保费用和药品价格。 







  第四,加强成本管理。从制度上遏制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公开招标过程中的腐败形象,最大限度地减少药品价格背离价值规律所带来的不正常现象。 







  第五,改革药品流通体制。鼓励兼并联合,实施统一配送,减少药品批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 
[信息来源]:南昌物流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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