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二十一世纪,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社会经济飞速发展、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企业竞争日益激烈,随之企业出现了诸多不适应的问题,其中企业员工素质不高问题尤为突出,包括观念陈旧、知识老化、技能缺乏等,一句话,就是劳动者素质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和企业发展的新需求。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成为当务之急。
早在上世纪末,党和国家领导人就已充分意识并开始高度重视这一会直接拖慢社会经济发展步伐的劳动者素质低下问题,朱镕基总理、李岚清和吴邦国副总理在任时曾于2002年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过。朱总理曾说:“提高劳动者素质,使我国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长期保持下去,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因此,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开展企业员工培训是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措施,是国家政策和企业决策的一致选择。
在此背景下,各行各业纷纷通过开展培训来提升员工素质和经济竞争力,企业内部员工培训需求,以及除企业之外的其它组织团体的培训需求都呈不断增长之势。对于个人而言,为了适应观念、知识和技能的不断更新,应对职场的竞争压力,以获得职业生涯的发展,也必须坚持学习和接受培训。
顺应培训需求的成倍扩大,培训作为一个产业已经初见端倪。培训业的发展,使培训师作为一个职业已显雏形。而作为一个职业,则必须纳入国家相关行政规划和管理范畴之内,这是成熟市场经济管理的基本做法和基本法则。
按照我国行政部门职能的划分,除个别特殊职业外,职业建设和管理工作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具体负责。也就是说,企业培训师作为一个职业出现,必须由劳动保障部或其授权部门来制定培训师的职业标准、构建培训师的职业资格体系,开发相关的培训课程和教材。
为此,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部)委托中国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中国职协)研究和筹划我国培训师职业资格体系建设。2002年9月,劳动部正式向社会公布《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标准》。2003年9月,劳动保障部和中国职协组织专家开发了《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同年,劳动部发文(劳社培就司函[2003]144号),要求从今年开始在部分地区及行业组织开展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试点工作,并确定成立“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和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