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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包装应当实施回收制度
【作者】:南昌印刷包装 【添加时间】:2007-8-1 10:24:20
随着我国农业生产的不断升温,农村各地使用的农药品种越来越多,农药数量进一步增多,这些农药在及时治理庄稼害虫的同时,其包装物也发挥着“巨大”的副作用。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政协委员在深入农村调查时发现,农民在使用完农药后随手将农药包装物(如塑料袋、塑料瓶、玻璃瓶等)扔在农药使用地的田边地头,或是附近的林间草丛,或是取水源的沟河里;有的甚至还将农药桶进行回收用来盛水或实用油等,这些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否则,不仅严重污染周围环境,还会给人畜安全带来危害。
建议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农药包装物的管理力度,莫让这些为庄稼治病除害的农药包装物成为新的“污染源”。
一是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农药包装物随意乱扔危害性的宣传,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和自觉性。
二是农药部门在农药使用说明中特别注明随便丢弃农药包装物的危害性,告诫农药使用者不要随意丢弃农药包装物,提醒农民朋友,用完的农药袋、瓶不要弃之于田间地头,应将其集中销毁。
三是在提高公众对这种失控的污染行为重视程度的基础上,参照啤酒瓶、废旧电池回收制度等行业废物回收成功经验,尽快制定、实施农药包装物回收制度,然后再进行集中销毁或资源再利用。
四是建立回收利用的互动机制。在给予适当的资金及税收优惠的基础上。制定农药生产厂家包装物回收利用强制性规定;同时鼓励农民将废弃的农药包装物回收上交农药生产厂家或各地农资公司,折抵一定的农药采购费或换取牙膏、洗发水、卫生纸等生活必备物品。
